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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十分钟学会“无因管理”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考試之中,一旦涉及民法一部分的题型,经常会出現、又令学生们头痛不己的一个知识要点就是无因管理。

那麼到底什么叫无因管理呢?

最先,大家先看来一下它的定义:无因管理就是指沒有法定或承诺的义务,为防止别人权益损伤,同意管理别人事务管理的个人行为。在这个全过程中,管理别人事务管理的人,大家称其为管理人;而事务管理被别人管理的人,称为自己。

次之根据定义,大家不会太难发觉,说白了无因管理,实际上也就是日常生活之中大家常说的“爱管闲事儿”。那麼到底如何去分辨一个个人行为究竟是否无因管理?关键要合乎下列好多个构成要件:

(一)沒有法定或承诺的义务

无因管理中说白了的“无因”,是指沒有法律法规的或合同书承诺的义务。“无因”是创立无因管理的前提。而法律法规的义务,关键包含:执行养育、抚养、抚养、监测等。

如:张三外出遇上一名老奶奶晕倒在地,便向前搀扶另一方,送至医院门诊,并垫款了治疗费。此案中,张三与该名生疏老奶奶沒有一切法定或承诺的义务,合乎无因管理之中的前提“无因”。换句话说,倘若该名老妇正好是张三的妈妈,这时还可否合乎“无因”的标准呢?便不符了,由于两个人中间存有法定的义务。

(二)有所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

通称为管理含意,是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性要素。如:在所述“张三扶老奶奶”的实例中,张三的目地就取决于协助老奶奶,防止她遭到更大的损害,是以便别人谋福利。

(三)为别人管理事务管理

它是组成无因管理的客观性要素,规定务必有一定的管理个人行为。例如:张三将昏倒的老奶奶送到医院,为她垫款治疗费;李四雨天协助不在家的隔壁邻居将晾在院子里的衣服裤子取回来,均归属于为别人管理事务管理的个人行为。

再度,无因管理一旦创立以后,便会产生一定的法律认可,使管理人和自己中间造成债的关联。实际来讲,便是管理人得到了一定的支配权,关键有:

(1)管理人有权利规定自己还款因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开支的必需花费以及贷款利息。如:张三打的的花费及其垫款的治疗费。

(2)管理人有权利规定自己还款因管理会计师事务所遭到的损害。

最终,之上便是我们在学习培训无因管理时需必须的把握的重中之重,在考試之中非常容易考得的便是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法规不良影响,重中之重把握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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