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执异94号
广州市柏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申请执行人王丽娅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柏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特许加盟合同纠纷诉讼一案。本院于今年 3月24日做出(2020)粤01执异94号执行裁定书,判决以下:增加被执行人广州市柏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武瑶珍、丁诗清为(2019)粤01执44511号案的被执行人,各自在三百万元、二百万元的范畴内对此案债权债务义务。如不服气本判决,能够向始行裁定书送到生效日十五日以内,向本院提到执行异议之诉。因根据别的方法没法向你司送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大家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异94号执行裁定书。始行公示传出生效日,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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