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各房地产业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相关规定,增加构建优商自然环境,健全管控规章制度,进一步确保商住楼买卖被告方的合法权利,维护保养优良的房地产业市场监管。经科学研究,现对中心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网上签约办理备案及资产入帐步骤作以下标准:
一、预购商住楼签订步骤
1、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达到买房意愿的,开发企业要正确引导购房人将订购款和订金存进相匹配监管账户内;
2、开发企业登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中入录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基本资料;
3、买卖方对已入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基本资料确定准确无误后开展在网上递交(注:该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不能复印,有独特缘故撤销需申请书递交到审核服务站,审核服务站核查状况后处理工艺);
4、开发企业正确引导购房人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承诺的首付(含一次性)转到到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注明的资产监管账户内;
5、开发企业登陆商住楼资金托管系统软件内复印该房子的《缴款通知单》,到管控金融机构开展入帐实际操作,管控金融机构回到入帐凭据;
6、开发企业登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复印已交纳管控资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并与购房人开展纸版商品房合同签订确定;
7、开发企业将买卖方已签署的纸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送到审核服务站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相关规定
1、简单化办理手续。简单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揽收,撤销资金托管入帐凭据揽收原材料;商品房合同办理备案加速申请办理,出示商品房合同办理备案预定、邮递、当场申请办理等多种多样方法。
2、立即资产入帐。开发企业理应立即正确引导购房人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承诺的交款额度、方法、期限,将预付款、首付、购房的钱立即存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中注明的监管账户;以住房贷款(金融机构、个人公积金)、“房票”方法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事后住房贷款组织应依照要求将按揭贷款资金回笼立即下款至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注明的监管账户内。
3、准时递交办理备案。开发企业应严苛依照有关要求,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书30日内,向主管机构递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办理手续。
4、提升动态性管控。监督机构将增加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签订、入帐、办理备案的动态性管控幅度。对未按照规定将购房的钱存进监管账户的、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未按照规定应用预购资产的、以扣除别的账款之名变向躲避预购资金托管的。由监督机构勒令期限纠正,并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及资金托管协议书的承诺延期其管控资产拨款;贷款逾期不变的,由监督机构延期此项目地商住楼网上签约资质,并计入房地产业开发企业个人信用档案资料。
本通告自今年 3月26起实行,衔接期内请各开发企业搞好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资产入帐签订的调节,保证 各项任务对接及时。
特此通知
宜春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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