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房产管理局此前要求,房地产商自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日一年内务必动工,开发设计一般加工工艺的住房,一般从动工到竣工最多期限不可以超出五年。
另外,住房类新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之内(包含10万平方)的新项目,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的竣工期限为三年;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之上的新项目,联系实际基本建设工程量清单,可适度增加竣工期限,且延期不可超出2年。
普通住宅类新项目建筑面积在三万平米之内(包含三万平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的竣工期限为2年;建筑面积在八万平米之内(包含八万平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的竣工期限为三年;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之内(包含10万平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的竣工期限为四年;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之上的新项目,一般分期付款执行基本建设,依照住建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等有关参考数据信息,联系实际基本建设工程量清单,可适度增加竣工期限,且延期不可超出2年。针对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在设计方案、加工工艺、工程建筑等层面有特别要求的,可依据详细情况增加竣工期限,且延期不可超出一年。专升本报名综合性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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