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信息(新闻记者 袁城霖)前不久,达州市纪委监委通告一起乡科级干部违法乱纪经典案例——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大调处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李志丹在抗灾救灾聚居点建筑施工合同书上徇私舞弊。
二零一三年6月,李志丹主抓江陵镇土地、基本建设工作中期内,利用职位便捷,违反规定接纳承建方吃请,私收结婚礼金,并为承建方虚构的虚报建筑施工合同书违反规定盖上政府部门公司章,导致负面影响。
由于李志丹有从宽剧情,今年 三月,通川区纪委监委给与李志丹党组织比较严重警告处分,辞去领导职务,违法乱纪个人所得给予收交。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