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权威解读]国家林果业和大草原局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和集体林权运转合同书示范文本的通告
国家林果业和大草原局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
关于做好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和集体林权
运转合同书示范文本的通告
林改发〔2020〕47号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林果业和大草原主管机构、销售市场监管单位:
2017年,原国家园林局和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协同公布《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正确引导和标准了合同书被告方签订履行合同个人行为,降低了合同纠纷安全隐患,成效明显。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国家林果业和大草原局协同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对《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见配件1、2)开展了修定,现下发给大家,请全国各地积极主动营销推广和正确引导合同书被告方应用合同书示范文本,搞好合同书应用宣传策划、合同书档案保管等工作中,2014版另外废除。
配件:1、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示范文本)(GF-2020-2602)
配件:2、集体林权运转合同书(示范文本)(GF-2020-2603)
国家林果业和大草原局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
今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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