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提供最新的公司新闻、行业资讯、API产品、帮助支持等信息

联系我们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仓储物流保管合同(下称合同书)是库存商品方和存放方为加快货物商品流通、妥当存放货物、提升经济收益而确立互相支配权、责任关联的协议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经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审批,依规从业仓储物流存放业务流程的法人同委托存储货物的法人中间签署的仓储物流保管合同。   第二章 仓储物流保管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合同书,务必遵循中国法律、政策法规,符合我国现行政策和方案的规定;务必落实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等额的有偿服务的标准。   第五条   依据库存商品方的委托存储方案和存放方的仓储物流动能,彼此依规就合同书的关键条文协商一致,由彼此的法人代表或受权的经办人员签名、单位盖公司章或合同章,合同书即创立。如法人代表受权本单位经办人员工作人员代理商签合同,应事前出示本单位的委托证实。   法人中间代订合同时,务必事前获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实,并依据受权范畴以委托单位的为名签署,才对委托单位立即造成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书理应选用书面通知。被告方商议愿意的相关改动合同书的公文、电报、数据图表和产品购销合同团本也是合同书的构成部分。被告方一方在收到改动合同书的公文、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条款期内未提出质疑,即视作愿意。   第七条 合同书应具有下列关键条文:   1?货物的产品名或类目;   2?货物的总数、品质、包裝;   3?货物工程验收的內容、规范、 方式、時间;   4?货物存放标准和存放规定;   5?货物出入库办理手续、時间、地址、运送 方法;   6?货物耗损规范和耗损的解决;   7?收费新项目、规范和交易方式、金融机构、账户 、時间;   8?责任划分和毁约解决;   9?合同书的有效期;   10?变动和终止合同的 限期。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

现在注册,免费试用所有产品

免费体验

电话咨询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