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福睿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探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時间: 2019-05-29 17:56
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4832号
北京市探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福睿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为有你企业失踪,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企业公告送达我院(2019)粤01民终48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以下: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案件受理费291.两元,由原告广州市福睿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压力。本裁定为最终判决。自传出本公示生效日,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小编:冯燕)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