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9〕10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加速线上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平台,大力开展审核服务项目便民利民化,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效率等规定,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开展了升級健全,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全方位开启各个海关行政部门图章、行政许可用章等电子印章。现就相关事项公示以下:
一、依照海关总署2018第121号公示要求,针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平台立即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宜,行政许可申请人能够根据互联网技术查询、免费下载、复印海关推送的盖上海关行政部门图章、行政许可用章的裁判文书。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能够立即线上填好“满意率评价表”。
三、在海关做出行政许可相对决策前,行政许可申请人能够线上撤销此项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今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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