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标准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合同书合法性审查,防止和操纵政府合同风险,前不久,市司法局制订了《诸城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对政府合同书的范畴、协办岗位工作职责、合同书拟定、送审步骤、核查內容和规范、合同生效和执行、合同备案和存档、法律依据等內容开展明文规定,內容详实完善,对策实际有力。《办法》的颁布,使政府合同审查管理方法有法可依,针对进一步提升我区经营环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诚实守信政府基本建设,预防合同风险和降低纠纷案件,维护保养国家主权、集体利益及合同书多方被告方合法权利,确保存量资金安全性和公共资源网、公共性财产的合理运用,具备十分关键的实际意义。下步,市司法局将严苛催促《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合同审查观念,把好合同审查质量管控,从根源上防止违反规定或是不善政府合同书的造成,助推法治政府基本建设。写稿:行政裁决监督科原题目:《我区颁布《诸城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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