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诉被上诉人李绵绵不绝、广州市东盛夹层玻璃工业生产有限公司、施能响和施纯力、四川东盛夹层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广州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九江市精东智能安防原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
時间: 2020-03-05 18:12
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
(2019)粤01民初672、673号
施纯力、四川东盛夹层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广州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九江市精东智能安防原材料有限公司:
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诉被上诉人李绵绵不绝、广州市东盛夹层玻璃工业生产有限公司、施能响和大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大家失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二百六十七条的要求,现依规向大家公告送达(2019)粤01民初672号、(2019)粤01民初673号案李绵绵不绝的上诉状。(2019)粤01民初672号上诉状內容为:1.恳求撤消(2019)粤01民初672号第二判项中对原告李绵绵不绝的裁判员內容(实际为“李绵绵不绝在最大账户余额RMB4亿元内担负连同偿还义务”),依规驳回申诉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认为原告李绵绵不绝担负连同偿还义务的诉请,2.恳求诉请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担负。(2019)粤01民初673号上诉状內容为:1.恳求撤消(2019)粤01民初673号第二判项中对原告李绵绵不绝的裁判员內容(实际为“李绵绵不绝在最大账户余额RMB4亿元内担负连同偿还义务”),依规驳回申诉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认为原告李绵绵不绝担负连同偿还义务的诉请,2.恳求诉请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平架分行担负。施纯力、四川东盛夹层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广州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九江市精东智能安防原材料有限公司自公示生效日,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三月五日
(小编:冯倩敏)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