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05:55:29 来源于:中工网-中国交通报
【法问】重签劳动合同后遭受免职,我该怎么做?
当期节目主持人 中国交通报-中工网新闻记者 李润钊
读者来信
编写你好!
二零一三年4月,我和福建晋江市一家互联网商务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承诺职位为网络营销,合同期限到2018才行。合同书期内,我报名参加了公司管理方法岗位竞选,摘地了公司单位总经理岗位,月工资基数规范做到8800元,聘期到今年 7月31日止。
2018,我和该互联网商务公司有公司股东关联方交易的另一家招标会公司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承诺为管理工作,合同有效期到二零二一年3月26日,月工资基数规范为1500元。但新合同生效后我自始至终干的是互联网公司的活,我的薪水也统一由原公司依照总经理的标准工资派发。2020年8月8日,我收到了互联网商务公司发送给我的职位调节通告,将我的岗位调节为产品运营,月薪仅有不上4150元。
公司私自调岗减薪的个人行为是不是违背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我又该怎样消费者维权?
福建省 谢欣
赵春青 绘
为您解疑
谢欣你好!
您的难题涉及到2个层面,一个是再次签署劳动合同以后,谁与您创建劳务关系;二是假如原公司与您仍有劳务关系,公司单方调岗减薪是不是违背劳动合同法。
由于您再次签署劳动合同后,仍从业原公司的相关工作中,且每个月薪水仍由原公司派发,因而在做证原材料充足的前提条件下,能够 评定该互联网商务公司与您存有客观事实劳务关系。
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 调岗。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也间接性授予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开展工作中调节的支配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知通告劳动者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劳动者一个月薪后,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要求的诊疗满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的;(二)劳动者不可以担任工作中,通过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三)劳动合同签订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特大转变,导致劳动合同没法执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內容达成共识的。
若大家在劳动合同中,未对调岗做出承诺,且互联网商务公司沒有直接证据证实下列任一状况:1.诊疗满期,您不可以从业原职位。2.您不可以担任工作中。3.公司客观条件产生重特大转变,那麼互联网商务公司沒有支配权调节您的岗位。
用人单位合理合法有效单方面调岗,还必须考虑4个分辨规范:1.调岗是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运营必须或因劳动者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等要素造成,即调岗具备重要性。2.调岗前后左右薪资待遇理应差不多。3.调岗后是不是扩大了劳动者的劳动者成本费,这儿关键就是指岗位所在位置的变动不可给劳动者照料家中、上班的工作中成本费导致更大的压力。4.调岗个人行为不具备羞辱性和强行性。
根据互联网商务公司很有可能存有无端调岗且大幅度降低了劳务报酬的客观事实,您可以向互联网商务公司明确提出不同意调岗减薪的需求,根据商议处理异议;也可以向互联网商务公司所在城市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异议监察委员会申请办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消职位调节通告。
福建省金磊法律事务所 黄家焱
编写: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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