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新闻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法院获知,贵院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从2016年的16件到今年的46件,近五年来共审理该类案子103件,审结84件,在其中48%即近半裁定审结,调处难度系数很大,案件审理時间较长,涉及到疑难问题繁杂难题较多。今日贵院各自向许可人、被许可人与行政管理学单位提意见。
纠纷案件集中化的行业向兴盛行业衔接。少儿教育学习培训、信息科技、诊疗资本管理等兴盛行业造成的纠纷案件持续增加。贵院今年审理46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有40件分涉及到跨境贸易电商行业、健康服务行业、文化艺术散播行业、美甲化妆行业、教育咨询学习培训行业、原材料行业、产品貿易行业等兴盛行业,涉及到餐馆及知名品牌市场销售等传统式行业的仅6件,且逐渐降低。
虚假广告是不是组成诈骗?许可人为因素吸引住顾客,扩张其企业规模,宣传策划中通常存有夸大其词个人行为。乔某诉抱某公司、东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中,石景山法院觉得,一般群众决策是不是加盟代理特许经营公司时,一般 综合性考虑到许可人的所属行业、经营模式、经营工作经验、产品品质、特性、销售市场品牌效应、市场份额等,经营工作经验非唯一要素。抱某公司虽在招商合作全过程中干了“具有十三年完善销售市场运营模式”“一百万仅仅道德底线”等宣传策划个人行为,存有一定夸大其词成份,但并不能造成 乔某仅由此即作出加盟代理决策。乔某做为投资人,应深入分析该宣传策划,核查该企业以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由此,法院觉得抱某公司宣传策划个人行为虽然有不实之处,但并未对乔某签订合同书造成实际性危害,不可评定为民事诉讼诈骗个人行为。
石景山法院提议被许可人,特许经营合同书承诺尽可能确立、详尽、标准、可量化分析。决策项目投资前,解决不良影响及经营风险有一定认知能力与预测,防止项目投资欲望,执行慎重核查留意责任,切勿光凭许可人宣传策划就盲目跟风资金投入。
许可人则要防止因未执行信息公开及升级责任,被行政单位惩罚并因而造成 合同解除;不做太过夸大其词、虚报的招商加盟宣传策划,勿以诈骗方法骗领短期内权益而置长久发展趋势于不管不顾;防止在特许经营合同书中出現《合同法》中要求的“免去我方责任,加剧另一方压力”条文。
对于违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个人行为,行政单位应增加查验及惩罚稽查幅度;在公司开展备案、办理备案时,严苛依规核查。
来源于 北京日报手机客户端 | 新闻记者 林靖
编写:蔡文清
步骤编写:王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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