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6242号
谭广隆:
广州市泰佰红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东城分行、谭广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为你方失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大家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6242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內容以下:“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093元,由原告广州市泰佰红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压力。本裁定为最终判决。”始行公示传出生效日,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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