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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新政交易细则!7月14日前已签合同并付定金不受影响

2020-07-17 18:33:34

民生工程见解

文/羊城晚报网络媒体新闻记者 李晓旭

7月10日,深圳市“新八条”房地产调控对策公布后,针对二手房交易税怎样征缴,执行最新政策的规范怎样定变成很多网民的疑惑。依据深圳税务单位公布的税款执行实际实施方案,7月14(含)日之前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均执行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7月15(含)日之后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均执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总体上,已在房地产业信息系统软件中录入房地产业买卖合同信息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時间为标准。

7月14日(含7月14日)以前已签署房地产业买卖合同并已经为购房付款有关花费具有录入标准,但因客观因素并未在房地产业信息系统软件中录入房地产业买卖合同信息的,能出示下列证明文件之一的视作已申请办理网签备案录入:一、7月14日(含7月14日)以前付款购房订金、一部分或所有购房款(没有现金结算)的银行转帐合理凭据(POS 机购房小票单、购房转收支明细等);二、7月14日(含7月14日)以前购房资金托管协议书及付款相对花费的银行转帐合理凭据。

来源于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文俏

审签 | 郑宗敏

见习生 | 何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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