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齐鲁壹点新闻记者 侯红霞 报道员 张肖锦秀
为进一步提升做事步骤,持续提升审核效率,前不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合同价办理备案业务流程在新项目报建流程中给予撤销。
先前,非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新项目如需办理施工许可,先要彼此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再办理合同价办理备案业务流程,持备案申请再办理民工担保金等有关办理手续。对于该事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协同开展了深入分析,觉得该事宜归属于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依规依规在合同签订时就早已明确的內容,在当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的状况下能够已不办理,接着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制发了《关于废止<泰安市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了该事宜的办理。合同价办理备案撤销后,公司带著彼此签署的合同书,就可立即办理事后办理手续,降低了申报阶段,减少了业务流程办理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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