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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局提醒二手房购房人:核实房屋产权,慎重签订合同!

今日(9月4日),南京房地产业交易管理中心专业出文提示二手房购房者:提升存量房买卖方风险防控观念,防止合同书矛盾纠纷,谨记留意下列事宜——

核查房屋所有权状况和购房资格

签订买卖协议前,要核查交易房屋所有权状况,是不是存有产权年限纠纷案件、冻洁等限定交易情况,以防因产权年限难题引起中后期合同纠纷。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卖家出示产权证明正本和身份证,到房产档案室查寻房地产备案信息内容,掌握交易房子的具体情况。买家在签订合同书前,应确定其购房资格,并出示申请贷款、产权过户需要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原材料、真正个人征信情况等材料,购房资格可根据出具买房证实开展确定。

谨慎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和交易合同书

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经纪服务协议,理应盖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图章,并由从业该业务流程的房地产经纪从业者签字。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书时,尽可能挑选南京存量房屋交易合同书示范性文字,谨慎挑选由经纪机构出示的独家代理(特惠)销售代理合同书、房子装修销售代理合同书等恢复出厂设置合同书,防止因不尽合理的合同文本造成 毁约,并担负合同违约责任。签订经纪服务协议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充足掌握经纪服务项目的內容及进行规范,经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付款時间,确保自身的合法权利。

如因金融机构现行政策、限购政策限贷现行政策、卖家或买家本人缘故等回绝再次合同履行,会存有一定的交易风险性,提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我方要求,充足商议,并以书面通知对交易提成、交易资产、税金、合同违约责任及异议解决方案等搞好承诺。

立即资询有关部门,登陆官方网站掌握现行政策

在存量房交易全过程中,在合理合法合规管理前提条件下,承诺事宜以签订的书面形式合同书为标准,不能盲目跟风依靠经纪机构及从业者,听信口头上服务承诺,对存在疑惑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现行政策或合同文本,尽量向相关政府机构、刑事辩护律师、金融机构等机构资询,谨慎行事,防止造成多余的纠纷案件。

买卖方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办理手续前,可登陆南京保障性住房和房管局或南京不动产权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掌握房地产业交易登记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现行政策。(来源于:江苏广电网络媒体采访部/许宸 编写/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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