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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吗,影响合同效力吗?

大家都知道,购房事无大小,全过程一路心酸。有时即便交房搬入,也不一定无忧无虑。例如,花巨资买来两年的房屋不可以产权过户不用说,还发觉房屋被人民法院被查封,那麼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合理吗,危害合同效力吗?

网民资询:

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合理吗,危害合同效力吗?

北京京师(上海市)法律事务所刘赓律师解答:

沒有备案登记不危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品房买卖协议的当事人能够 在产品预购合同书中能够 约定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备案做为合同生效的标准。若有那样的约定,则房产买卖合同书不开展预购登记,合同书不起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规创立的合同书,开创立能起效,可是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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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师(上海市)法律事务所刘赓刑事辩护律师分析:

针对买卖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假如未办备案登记的,该合同书是不是合理现有三种情况:

一、买卖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沒有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手续的,该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依然合理,登记备案是否不当作合同生效的要素。

二、当事人约定以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标准的从其约定。这类约定,本质上是买卖方,将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备案登记,做为合同生效的标准。

三、尽管约定,以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标准,可是假如当事人未执行登记备案责任,并早已执行了关键的合同义务的,比如,买家已付款了较多的购房的钱等,该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依然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房产买卖合同书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理应具有下列标准:房产买卖合同书彼此当事人理应具有可以以本身个人行为依规履行支配权而且先诉抗辩权的资质;房产买卖彼此当事人理应表意文字真正;房产买卖不可违背现行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发展集体利益。再度提示大伙儿,在生活起居中因为买房涉及到的额度很大,其步骤也非常复杂,因此大伙儿在明确的情况下,一定要多多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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