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蛟河法院案件审理了一起委托协议纠纷案,审判长依规裁定被告担负还贷责任,贷款担保人担负连带担保责任,进一步维护保养了被告方的合法权利。
【案件介绍】
17年,上诉人王某授权委托刘某申请办理沈阳市、长春市二座游戏厅的消防安全办理手续,王某向刘某付款花费24万余元,但过后刘某没完成委托授权,并向王某返还8万元,剩下17万余元并未返还。今年5月14日,刘某向王某出示还款协议书,确定该债务关联,刘某愿意计付该账款,李某、赵某某某对此笔债权债务连带担保责任。来到还贷时间后,刘某一拖再拖未偿还借款,经王某数次追讨后无果,遂诉至法院,规定刘某偿还借款,李某,赵某某某担负连带担保责任。
经法院案件审理,王某授权委托刘某申请办理多处游戏厅的消防许可证,并付款了相对的账款,彼此早已创立了委托协议法律事实,因委托授权未达到,后签署还款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要求,适用王某规定刘某返还17万余元的诉请,另外,因刘某无法依照承诺時间返还账款,已组成毁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要求,刘某应赔付王某贷款逾期付款的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李某、赵某某某对主债务17万余元及贷款逾期付款损害担负确保义务。
【审判长叫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受委托人解决授权委托事务管理获得的资产,理应转交到受托人。被告方一方不合同履行责任或是合同履行责任不符承诺的,理应担负再次执行、采用防范措施或是损失赔偿等合同违约责任。刘某受王某授权委托,但仍未达到委托授权,且无法在承诺期内返还账款,使王某遭到了损害。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一般保证和法律责任确保的担保人具有借款人的抗辩权。借款人舍弃对负债的抗辩权的,担保人仍有权利抗辩。因而李某、赵某某某则要承担确保义务。因此 ,王某有权利要求刘某返还账款并付款贷款逾期付款损害,规定李某、赵某某某担负确保义务。
来源于:吉林省乡村报
创作者:郜鑫杰 于嫔妃(蛟河法院)
总编辑:孟繁杰 石巍 韩铁英
编写: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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