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针对合同书审核通常觉得掌握不及时,不一样公司、不一样种类买卖、不一样合作经营小伙伴都是会对合同书税收风险性造成危害,下边就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税收风险性审核列举审核工作清单,协助财会人员理清思路,成功执行审核。施工单位(招标方)会计和施工企业(会计)针对合同书审核很有可能有不一样视角和观点,大家尽量立在彼此视角全方位梳理工作清单。
一、审核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是不是归属于挂靠协议书
挂靠是建筑业普遍方式,一直以来行走在违反规定的边沿。假如出現挂靠,具体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应留意关心四个难题,事先搞好应急预案:
1、挂靠费与被挂靠费彼此帐务怎样对接
2、挂靠费与被挂靠方彼此现金流设计方案与对接
3、挂靠新项目最后盈利怎样取走?
4、挂靠新项目是不是会出現入帐发票虚开发票及其新项目毛利率比较严重稍低2个难题?
针对施工单位会计而言,难题要简易许多 。不管是不是挂靠新项目,基础全是在挂靠企业与被挂靠企业中间,但如果是挂靠新项目,施工单位会计還是要留意下列难题:
1、具体挂靠方是不是掌握?整体实力怎样?
2、付款工程进度款严格管理先获得发票,防止将来没法追究责任和踢皮球。
3、假如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中间发生争执和异议,施工单位利益怎样确保?
挂靠是一个极其繁杂的难题,这儿已不进行论述,有兴趣爱好的能够 查看我的另一篇文章《增值税时代挂靠真的穷途末路了吗?》。
二、审核有没有公司总部签署协议子公司工程施工的状况出現
建筑行业子公司并不是单独的法律关系主体,不具备单独担负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责任的工作能力,不能够单独对外开放签署协议,应由公司总部签署协议,交给子公司承担执行。在规范的招标流程中,只有以公司总部为名报名参加招标会,招标后当然也只有以公司总部为名对外开放签署协议。这就出現了公司总部签署协议,子公司承担实际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必须审核是不是出現协议书、现金流和发票不一致的状况,如公司总部签协议书收款,子公司执行并出具发票,假如出現这类状况,根据国税总局17年第11号公示內容,应在总成绩组织內部填补內部授权证书或三方协议,税务局能够 认同。这个问题的深入分析可查看我的文章内容《建筑业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施工模式财税风险分析》。
三、审核施工合同建筑服务范畴是啥
施工合同关键买卖是建筑服务,但建筑服务范畴有两个难题会计务必审核清晰:
1、原材料机器设备甲供還是乙供?
原材料机器设备甲供难题在税务总局上的关键危害是所得税简易计税和一般记税的难题,必须关心的是二点:
第一,能够 挑选简易计税的甲供工程项目仅有原材料、机器设备驱动力三类甲供,别的立即甲供也不可以挑选简易计税;
第二,甲供并无占比限定,所有或一部分均可;
第三,合乎甲供工程项目的简易计税理论上能够 由施工企业挑选,但建筑物的基本和主体结构总承包方假如涉及到不锈钢板材、混泥土、填充墙原材料和预制件构件四种主要材料甲供,总承包方务必简易计税,不能挑选。
2、有没有专业分包?如果有专业分包是不是包括在施工合同中?
普遍的工程分包有两大类,工程分包和技术专业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一般一定是包括在施工合同中,但技术专业专业分包有可能同招标方立即签署协议。
四、审核施工合同总合同款描述是不是清晰
1、审核施工合同总合同款是价税合计還是不价税合计,提议都整理出来,防止合同印花税风险性;
2、审核合同书是不是出現市场销售货品另外出示建筑服务状况,假如出現,合同书合同款是不是分离;这个问题状况比较繁杂,深入分析可查看我的文章内容《越来越混乱的混合销售和兼营》;
3、审核施工合同总合同款是包死价還是以预算为标准。
4、审核施工合同合同款付款怎样定义,包含验工计费关键点,发票出具状况,付款占比及其付款时间周期。
五、审核施工合同发票条文描述是不是精确
1、审核发票条文是不是标明发票种类、征收率,如增值税专票、普票,及其征收率(增值税率)9%或3%。
2、审核发票条文是不是确立关键信息内容,在其中关键是“货品或应税服务、服务项目名字”及其备注信息内容。
3、审核发票条文是不是要求发票应什么时候出示,或是在什么连接点出示。
4、审核发票条文是不是要求了发票不合规管理导致的损害赔偿承诺,及其发票遗失、红色字体发票出具等相互配合责任承诺。
六、审核施工合同是不是承诺垫付资金贷款利息或延期付款贷款利息
1、审核是不是有垫付资金状况,垫付资金规范及其是不是付款垫付资金贷款利息,如果有垫付资金贷款利息是不是在合同书中确立列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假如垫付资金贷款利息未在合同书中标明,人民法院将来未予适用。
2、审核是不是有延期付款贷款利息,如果有是不是在合同书中标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贷款利息是不是承诺清晰很有可能危害将来赔付。
七、审核施工合同合同违约责任是不是清楚
合同违约责任是将来彼此出現纠纷案件和异议的解决方法阐述,尤其是和税务总局有关的清算、支付、发票、价外费用等关键条文出現毁约是不是有惩罚措施,是不是清楚可实行。
来源于:聚焦点税务总局(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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