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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道共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燕非:无固定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今天问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消除?劳动者又在什么情况能够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书呢?

答:不管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還是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要是合乎法律法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消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合法律法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消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消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出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等要求情况的,用人单位能够消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若有下述情况之一,劳动者明确提出或是愿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外,理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第一次推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或是国有制企业重组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且距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不够十年的;3.持续订立二次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沒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要求的情况,续签劳动合同的。

今天问答:上班道上跌伤算工伤事故?先考虑这三个标准!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要求,在上下班途中,接到非自己关键义务的道路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道路交通事故、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损害的,能够被评定为工伤事故。换句话说,必须另外考虑下列三个标准才可以算工伤事故:必须在有效時间、有效路经的“上下班途中”;损害是由“道路交通事故或是大城市城市轨道、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务必是“非自己关键义务“。因而,假如在上班道上负伤考虑所述三个标准,则能够评定为工伤事故,相反则没法评定为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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