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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 法治江苏 江阴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月6日,江阴市政府颁布《江阴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创建起涵盖政府部门合同书的磋商、拟定、核查、订立、执行、存档、办理备案等系统化、精细化管理、规范性的管理方案。?xml:namespace>

   《办法》对政府部门合同书推行整个过程管控,关键展现五大特性:一是以“明确”为本,定义责任范畴。明确列入标准化管理的合同书范畴,包含市人民政府以及他行政单位在行政管理学、公共文化服务及其民事诉讼主题活动中所订立的合同书,关键分成十大种类。确立合同书协办企业的工作职责,包含审查另一方被告方的法律主体及资信评估等状况,承担调查、论述评定、商议交涉等八项岗位职责,重视提升事先风险防控。二是以“程序流程”为纲,标准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合同书的磋商、拟定、合法性审查、订立、执行、纠纷案件解决、存档、办理备案等一系列程序流程和规定,以标准政府部门合同书工作中程序流程推动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运作,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团队执行力;以科学研究的工作内容推动政府部门合同书持续提升,完成政府部门合同书公平合理公布、方便快捷合作共赢,进一步提升经营环境,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以“合理合法”为要,推行等级分类核查。加强对政府部门合同书的合法性审查,确立没经合法性审查或核查不通过的,不可签署政府部门合同书。明确司法局对政府部门合同书开展统一监管,推行等级分类核查,市人民政府立即签署的以及他重特大、繁杂合同书,由司法局承担核查,除此之外别的行政单位签署的合同书,由该行政单位法纪组织承担核查。创建律师顾问、公职律师参加合同书磋商、拟定、核查体制,进一步提高合同书质效。四是以“诚实守信”为本,立即处理纠纷案件。明确规定理应依照承诺诚实守信、全方位地合同履行责任,执行全过程中产生纠纷案件,合同书协办企业优选根据商议、调处方法处理。为避免重特大合同纠纷久拖不决,对商议解决设定一定限期,若沒有达到实际性进度的,立即汇报市人民政府采用风险防控应对措施。纠纷案件处理方式中,没经团体探讨决策及法律规定审批程序,不可舍弃政府部门方的合法权利或加设我方的责任。五是以“办理备案”为方,加强过后管控。实行政府部门合同书档案保管规章制度,确立存档规定。推行重特大政府部门合同备案体制,规定合同书协办企业立即将重特大政府部门合同书及本年度政府部门合同书订立、执行状况报司法局。创建政府部门采购管理义务追究制,加强政府部门采购管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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