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的钱女士有一套房,在2018年以每一年16000元的租金,和太原市盛业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文华苑店签署了三年的代管业务流程,2020年8月6日,我爱我家忽然说要终止合同,还规定她退一个月的租金,钱女士被弄得一头雾水。
钱女士说,8月6日我爱我家明确提出要推迟时间合同书,赔付合同违约金。当她去交房的情况下发觉房子内出現了许多 毁坏和家俱缺少,8月16日,我爱我家才把钱女士的房子恢复正常。
我爱我家的工作员表明,8月6日她们就明确提出了要终止合同,因此 8月份的租金钱女士是要退回的。而钱女士觉得,终止合同的時间,应该是最后拿房的時间,我爱我家8月16日才把房子恢复正常,因此 退回一个月租金的规定不科学。
彼此签署的合同书上,新闻记者都没有见到退款的有关要求,并且都没有标明如何计算房租费。我爱我家工作员也表明,她们的合同书的确有疏忽的地区,愿意钱女士没退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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