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国叶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新光辉贰拾捌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协作合同纠纷案一案
時间: 2019-08-02 18:13
公 告
(2019)粤01执1687号
广州市新光辉贰拾捌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立案侦查实行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国叶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新光辉贰拾捌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协作合同纠纷案一案,因为你司失踪,没法送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大家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执1687号终结此次执行裁定书。
终结此次执行裁定书內容为:根据所述裁定,被执行人应付款申请执行人管理方法(媒体公关)附加费及贷款利息、合同违约金、检修升级资产及税金、外派职工工资、律师代理费、仲裁费累计17599051.4元。因被执行人未执行裁定明确的责任,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办理,本院于今年3月28日立案侦查实行。在实行全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传出执行通知书和汇报财产令,勒令被执行人执行负债并汇报财产状况,但其一直未执行。本院根据“天平秤网”实行查控系统软件查看被执行人在本管辖区内不动产权状况及银行帐户储蓄,根据最高法院互联网实行查控系统软件查看被执行人的金融机构、证劵、工商局、车子等信息内容。依据调查报告,本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户下2个帐户。本院对被执行人采用列入失信黑名单对策,并将被执行人以及法人代表采用限制消费对策。经通告申请执行人出庭,本院将此案采用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拟终结此次程序执行的根据及法律法规不良影响等信息内容告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明清晰,对于此事情况属实,并在终本提醒谈话询问笔录中签字确定。此外,尚未发觉被执行人别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出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线索。本院觉得,经采用多方面执行措施,另外,申请执行人亦无法出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线索,此案依规应终结此次程序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要求,判决以下:本院(2019)粤01执1687号案终结此次程序执行。终结此次程序执行后,被执行人承担再次向申请执行人执行负债的责任;申请执行人发觉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能够向本院申请办理修复实行。本判决送到后即产生法律认可。
始行公示传出生效日,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责编:何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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