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出租方(招标方):承租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善商议,就下述房屋租赁事项达到下列协议书,并一同遵循实行。
第一条 租赁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1、 本合约所说租赁的房屋是坐落于企业,所述房屋的合理合法使用权人是出租方。租赁的总面积为 平米(以合理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文档为标准)。
2、 租赁该房屋的主要用途为 。
3、 该房屋的房屋装修规范及关键机器设备设备为: 。
第二条 租赁期及租金
1、 经租赁彼此协议书,出租方愿意将所述房屋租赁给承租方应用,租赁期是,即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期满无法再次签署新的租赁合约,承租方应将租赁的房屋完好无损没有理由地交还出租方。
2、 彼此一同承诺租赁期限内租金为每月 币 元正(¥ ),于承租方在签署本合约时,须交租金按金为 币 元正(¥ ),及其第一个月租金为币 元正(¥ ),同心同德 币 元正(¥ ),在租赁期限内担保金不可以作租金及服务费抵付。合同书满期后,承租方在执行租赁合同书全部责任及交清因应用该物业管理而造成的花费后,出租方 日内将按金免息退还给承租方。出租方每月接到租金应给出合理税票。
3、租金和服务费付款方式: □银行汇票 □现钱。付款地址: 。
4、 租金和服务费付款限期:承租方应在每月从租期日逐渐测算的天内向型出租方全额的结清当月的租金;服务费的付款规范及時间则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要求实行。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室内装修及维护保养
1、 自出租方交货该房屋之日起,承租方如因必须,不在危害房屋主体工程和安全消防的原
则下,可对该房屋开展室内装修。承租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务必在逐渐装修前送出租方审核并办理备案。出租方须在个工作中日内对承租方的装修设计方案给予审批。然后由承租方将该装修设计方案报物业管理公司及政府部门相关工作部门审核,审核根据后承租方才可以逐渐工程施工。
2、 彼此对该房屋检修的范畴及花费担负各自为: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一般性整修,除房屋
总体构造及房屋內部管路品质外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出租方义务
1、 对承租方递交的房屋装修设计方案给予审批。
2、 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利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将租赁房屋之使用权出让给第三方,承租方无
权干预,但出租方应提早不少于六十天通告承租方,承租方在相同条件下下具有优先权。假如租赁房屋的产权年限出让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即变成本合约的出租方,具有原出租方的支配权,担负原出租方的责任,本合约对承租方仍然合理。
3、 出租方应确保房屋所有权清楚,主体工程详细,租赁房屋己获得共有些人愿意,该房屋沒有
所有权纠纷案件,所出示附设机器设备与《附件 》所列新项目相符合:除合同补充协议另有承诺外,相关按揭贷款、质押负债、税费及租金等,招标方均在交货楼前办理。买卖后若有所述未清事宜,由招标方担负所有义务,从而给承包方导致财产损失的,由招标方承担赔付。
4、 准时向承租方交货合乎合同书承诺之房屋。每迟交一日,应向承租方付款租金总金额 %的合同违约金。
5、 甲方位承包方扣除承诺租金之外的花费,承包方有权利不付。
6、 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资源的产权年限税由出租方依规缴纳。假如产生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征缴合同规定
中未列举新项目但与该房屋相关的花费,应由出租方压力。
7、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应用安全性。该房屋及隶属设备的检修义务除彼此
在合同规定及补充条款中承诺外,均由出租方承担(承包方错误操作以外)。
第五条 承租方义务
1、 承租方不可以所述房屋的所有权做为自身之运营出示一切贷款担保。
2、 租赁期内的公共性和自用水电费、水电费、话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商务大厦期间费用,按
供货企业之收费标准单,由承租方付款,承租方务必听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突发事件应对和小区业主居民条例。
3、 承租方在迁移所述房屋时,务必把在租赁期内自己置办之所有家具搬离。
4、 承租方若要更改房屋间距,须获得物业管理处准许及经出租方愿意,并在迁移时按租赁
方规定把房屋恢复原样。在迁移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所开展入墙的室内装修未予拆卸,以保持该房屋原来齐整,但出租方应给与承租方适度赔偿。如出租方愿意,承租方可拆卸。
5、 承租方应在每月从租期日逐渐测算的天内向型出租方全额的结清当月的租金。假如租赁
方在本合约所要求的缴纳租金的期内未交货或未交清租金,除再次有责任缴纳该租金
外,还需向出租方缴纳税款滞纳金,每日税款滞纳金是每月租金金额的百分之零点 。承租方有责任马上向出租方缴费适应清的一切账款。
7、 承租方接到出租方交来该物业管理之全部房间门、邮箱钥匙共条,承租方撤出时务必所有交还出租方,若有损害务必仍旧配妥。
8、承租方租赁的房屋不可以以一切方式转租房别人应用。承租方应保证 租赁之房屋不会受到毁坏,
如房屋在应用期内,由于承租方错误操作而导致的损害,由承租方担负一切义务,并赔付出租方因而遭到的损害。
第六条 合同终止的标准
1、若有下述状况产生,出租方有权利停止本合约,取回所租赁之房屋:
(1) 承租方运用租赁的房屋开展排斥社会发展法律法规之违法活动,违犯中国法律、政策法规的;
(2) 承租方托欠租金超出 天,经出租方书面形式催告函后并未缴纳的;
(3) 承租方单方面停止本合约。
2、如出租方有下述状况产生,承租方有权利停止本合约。
(1) 私自变动租金的。
(2) 房屋所有权出現纠纷案件的。
(3) 房屋主体工程毁坏,不可以再用以运营或定居的。
(4) 迟交房屋超出 天的。
第七条 别的承诺
a) 甲、乙彼此在租赁期期满或提早消除本协议书时,没经出租方愿意,承租方不可拆卸该房
屋现有的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如出租方规定承租方拆卸,则承租方务必没有理由拆卸。
b) 合约满期,该房屋出租方如再次租赁,承租方在相同条件下下有优先选择续签权。但承租方须
提早 个月与出租方商议。
3、 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与承租方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经济发展、纠纷
等)由承租方自主担负。
4、 租赁期限内,彼此不可提早续租。如承租方提早续租,出租方有权利收走其 个月按金。
如出租方提早取回物业管理,需赔付二倍按金予承租方。合约满期,承租方应按时迁移,承
租方贷款逾期不迁移,出租方有权利根据起诉,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取回物业管理。
5、 如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或地区行政规章要求需将合同规定申请办理备案办理备案办理手续,或和解协议办
理备案办理备案办理手续的,则由 承担申请办理,从而造成的税金由 担负。
第八条 合同书异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的效力全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彼此商议处理;商议后仍没法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 递交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诉讼;
2、 依规向物业管理所在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格式及起效标准
1、合同规定自彼此签字盖章后起效。
2、本协议书一式 份,彼此各执 份,法律效力相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意味着: 签订意味着: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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