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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知识丨电子合同的成立与交付

第491条当事人选用信函、数据信息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书规定签署确认单的,签署确认单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根据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公布的产品或是服务信息合乎质权标准的,另一方挑选该产品或是服务项目并下单取得成功时合同成立,可是当事人另有承诺的以外。

第512条根据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签订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产品并选用物流快递方法交付的,收件人的查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出示服务项目的,形成的电子凭证或是商品凭据中注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上述情况凭据沒有注明时间或是注明时间与具体出示服务项目时间不一致的,具体出示服务项目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选用线上传输技术交付的,合同书标的进到另一方当事人特定的特殊系统软件而且可以查找鉴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法、交付时间另有承诺的,依照其承诺。

时下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原先的纸版合同书早已远远地不可以考虑买卖的必须。很多人离不了网上购物,但网上购物经常遭遇“强制性退换货”“毁坏不赔”等多种多样窘境。为了更好地标准新种类的交易规则,我国对电子合同做为开展了确立,让合同书的当事人在维护保养自身支配权的情况下,能寻找确立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491条的要求,如网上购物这类的个人行为,要是提交订单取得成功即电子合同创立。比如,顾客以较低的价钱根据互联网购买商品,但店家以店面设定不正确、亏本极大为由不愿送货,规定顾客撤销合作,从而引起纠纷案件,依据民法典的要求,合同书已创立,店家不愿送货的个人行为组成毁约,必须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定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产品,大部分都选用物流快递方法交付的,收件人的查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即顾客“查收快递公司”时商家才进行交付责任。要留意,在大家查收以前,快递公司全过程中产品损毁的风险性都由店家担负。在我们查收快递物流时,也完成了电子合同关键的执行程序流程——合同书标的的交付。合同书标的物一旦交付,那麼标的毁损、损毁的风险性也随着由互联网商家迁移到网选购家的身上,但假如快递小哥没经顾客愿意私自将产品放进快递箱,后顾客取货时发觉物件毁损引起纠纷案件,这时根据民法典的要求商家仍未进行交付责任,顾客能够规定商家退换或退钱。

《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相关要求的健全,全方位的回复了人们在从工业文明迈进信息内容文明行为环节时碰到的新难题、明确提出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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