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5 09:01 来源于: 怀远县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样式:大 中 小】
复印
伴随着社会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事务管理日益繁杂,县委县政府单位以及投融资平台企业以企业登记真实身份参加经济活动、签署的各种经济发展事宜合同书会愈来愈多。但县审计局最近财务审计发觉,相关企业在签署合同时没经合法性审查,存有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文不认真细致的状况,如:拆迁安置房回购合同书的回购款付款约定不科学、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缺乏首付付款限期的相关约定等难题。这种难题给合同书实行导致了不好危害,埋下了债务纠纷的安全隐患。
对于此事,县审计局提议,一是要不断完善合同书管理方案,法纪单位应尽早颁布行之有效的合同签订管理条例,管束政府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合同签订个人行为;二是提升对合同书的內部审批,政府机构及相关企业在拟订签合同时,提升对合同条款的合理合法、合规、密封性审批,不断完善合同条款,避开易引起矛盾句子;三是提升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为合同生效不认真细致导致合同书实行不好,导致损害的,要严肃认真追责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义务。(县审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页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