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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宁都分局关于拟对汤浩等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告

原题目: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宁都分局有关拟对汤浩等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给予消除聘任合同的公示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赣州市公路管理局下发的《有关进行“吃空饷”、长期性在编不在岗和违反规定做兼职办公司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通告》(赣市道路字〔2020〕44号)精神实质,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宁都分局对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进行自纠自查核查,对违反规定请假期、长期性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通告时限返岗。目前为止,仍有3名工作人员一年内旷班均总计超出30个工作中日,接通告后既未返岗,也未向我区递交辞职申请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持续旷职超出15个工作中日,或是一年内总计旷职超出30个工作中日的,用人公司能够消除聘任合同。我区于2020年12月22日举办局务会科学研究决策对所述3名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给予辞退并拟报上级领导主管机构审批,现将辞退名单表以下:

  汤浩,男,身份证号码:360111197503140119;

  赖雨生,男,身份证号码:362131198201220051;

  刘云,男,身份证号码:362101197008250651。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2月10日。若有质疑,请在公告期内与所属单位及主管机构联络,联系方式: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宁都分局0797-6830841,赣州市公路管理局0797-8996587。

  特此公告

  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宁都分局

  2021年1月11日

(文章内容来源于:贛南日报)

(责编:DF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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