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16567号
广州市冠昌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周海军及上诉人广东省嘉大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冯家祥、原审被告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冠昌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装修合同纠纷案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为你失踪,没法送到判决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165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以下: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案件受理费476零元,由上诉人周海军压力2380元,上诉人广东省嘉大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压力2380元。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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