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广州市鸿枫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省建工消防安全机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番禺子公司及原审被告彭伟江、袁云标、龙振坤、刘文色、原审第三人北京市保利博纳国际影院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一案
時间: 2020-10-29 16:58
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11867号
袁云标、刘文色:
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广州市鸿枫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省建工消防安全机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番禺子公司及原审被告彭伟江、袁云标、龙振坤、刘文色、原审第三人北京市保利博纳国际影院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一案,已经案件审理结束。因为你失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118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內容: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案件受理费400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鸿枫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始行公示传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责编: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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