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四万买的墓穴,如何就成假的了?”上年7月,柯桥人张明(笔名)拿着一本墓穴证、一份公墓买卖协议和收条赶到村内提前准备申请办理公墓墓穴产权过户办理手续,想不到,镇村干部对他说,这墓穴早已是有主的了,值得一提的是,他手里的墓穴证、合同书和收条全是假的。
据张明追忆,2019年4月,他的小舅李先生在玩牌时了解了一名麻将徐斌,徐斌表露自身的爸爸在某公墓管理办工作中,恰巧自身想替爸爸妈妈购买一处墓穴,因此便托李先生向徐斌资询。获知要买墓穴,徐斌马上同意帮助探听。
几日后,徐斌就通告李先生和张明,到水调镇某公墓选择适合的墓穴。张明看中了一处墓穴,便了解价钱,朱某给出了37800元的价钱,并明确提出先付款订金,等他分配好啦再交余款。张明感觉这单做生意行得通,便同意了。
在徐斌的分配下,张明付款了2万元订金,彼此签署了一份“公墓买卖协议”。为了更好地早日将墓穴的事儿贯彻落实好,张明根据电話、手机微信一直督促朱某申请办理选购公墓的办理手续,但徐斌一直以各种各样原因推诿。
一直到2020年1月中下旬,徐斌联络张明等说墓穴证早已办完了,而且给他出示了一本墓穴证和一张收条,张明便将余款1.88万余元所有付款。
“不但墓穴的事是假的,就连徐斌的姓名也是假的。”上年7月,徐斌被警察抓获归案,李先生她们这才知道,徐斌不姓徐,只是姓陈。这一切都是陈某自编自演的一场戏。
据陈某交待,因为那时候手头上急需用钱,当他听闻李先生要买墓穴时,就惦记着能够骗财。为了更好地让李先生和张明信赖自身,陈某将自身包裝成某公墓管理办管理者的孩子,为了更好地提升真实度,他事前在文化用品店里买来收款收据,仍在在网上快速下载复印了一份公墓买卖协议,乃至私刻了一颗某公墓管理办的图章,盖上在买卖协议和收条上。等签订合同书后,陈某并沒有拿钱去购买公墓,只是又私刻了民政、公墓所属村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公司章,用于仿冒假的某公墓“墓穴证”,用来骗领王先生的余款。
日前,经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规立案侦查,柯桥区人民法院依规做出裁定: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刑期一年三个月,并罚款rmb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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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新闻记者丨 曹梦婕 报道员 祁叶蓓
责编丨黄唯诚
审核丨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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