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张某某”于2020年4月8日向消费保服务平台举报:
自2020年3月25日起迄今,截至2020年4月8日中午16:00青客宝帐户内租金没法取现至我自己银行帐户,青客拖欠该季度租金16956.42元。自2020年2月1日迄今沒有付款房子造成的水电费及电费719.两元。电話拨通青客在线客服、房管员均不接电话,没法联络。青客已拖欠租金,产生毁约个人行为,视贵公司私自解除协议,我规定青客依照合同书承诺付款所拖欠的水电费、电费及房子租金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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