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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还需要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大家到另一个大城市去工作中,绝大多数人要挑选租房子做为处理定居难题。并且大家常常能够见到房屋租赁广告宣传,在其中还存有诈骗的信息内容,沒有房屋,却也拿出来租用,骗领房租,这一定要留意。那麼房子出租还必须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原材料?网民资询:房子出租还必须备案吗,备案需要什么原材料?北京开越法律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依据《产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理应到租用房子所在城市市辖区、市、县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房地产业)主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能够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别人办理租用登记备案。不难看出,房子出租是必须备案的。另外依据《产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要求,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理应递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书;(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件;(三)房屋产权资格证书或是别的合理合法产权证明;(四)市辖区、市、县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房地产业)主管机构要求的别的原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递交的原材料理应真正、合理合法、合理,不可瞒报具体情况或是出示虚报原材料。北京开越法律事务所雷贵辰刑事辩护律师分析:房屋租赁合同书的一方当事人规定登记备案,另一方未予相互配合的,规定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能够持租赁协议,及自身一方理应递交的原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应予以审理。尽管法律法规中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必须就租房协议办理登记备案,但实际中却非常少有些人那样做。一般而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能够对抗第三人,从而能非常好地确保租房子者的合法权利,因而,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要多留意,由于有一些犯罪分子运用虚报证实,或是采用冒名的方式,来骗领租房子者的信赖,大部分租房子者法制观念不强,沒有安全意识,有非常大一部分人受骗上当,导致了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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