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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伴随着在我国销售市场经济结构的逐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也持续得到发展趋势,而施工合同管理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一项关键步骤,管理的健全是否,立即关联到项目建设最终工程结算的品质,从根源上为资产有效开支严格把关。怎样依规管理好施工合同已变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关键课题研究。文中就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难题作一番讨论。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现况与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局势下,建设工程合同书的被告方彼此——施工单位(发包人)和建筑企业(承包人),做为工程建筑商品的要求行为主体和提供行为主体,由于分别在销售市场中追求完美的权益不一样,决策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全过程中观点也必定不一样,务必在合同书中最大限度地承诺合乎分别权益的合同文本。

  现阶段,政府部门项目投资已基础选用公开招标的方法,可是合同书的签订和管理依然存有许多难题。各个行政机关应大力加强合同书管理的监管幅度,使合同书和公开招标文档能够标准施工单位和承包单位彼此的个人行为。合同书管理关键存有下述难题:一是合同文本与标书不一致,操作过程全过程中,标书授权委托给工程招标代理组织撰写,并代理商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准备工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是由施工单位合同书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投招投标工作中进行以后与承包单位签订。这类空间和时间上的移位通常非常容易导致工程招标代理组织和施工单位沟通交流和了解的不一致,为承包单位过后理赔造就了能够运用的室内空间。二是合同文本存有不公平公正,合同书中应承诺而不承诺的状况普遍现象,导致合同书不可以合理管束承包单位的个人行为。最后给政府投资导致多余的损害。三是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签订不细心。四是主观性上有意性。因为权益的驱动器,有的施工单位“默认”承包单位对“廉价招标”的工程项目根据合同书的调整来做到“高价位理赔”的目地。乃至有的施工单位,立即在合同文本中做出一定的妥协。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应留意的难题和內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分成行政机关管理和被告方管理2个层级。行政机关分成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单位和基本建设行政部门管理单位的管理。被告方的管理分成发包人的管理和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的管理又分成发包人签订管理和执行管理。

  (一)行政机关管理各个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单位和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理应依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展管理。

  (二)签订管理施工合同签订管理分成签订前管理和交涉签订管理两个阶段。

  1、签订前管理在发包人具有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必要条件的状况下,发包人主要是对承包人的资质、资信评估和企业创新能力开展审批。发包人仅有历经对承包人各个领域的审批,对承包人拥有充足掌握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才有靠谱确保。对承包人的资格预审,招标工程可根据招标会审批开展;非招标工程可根据社会调研开展。

  2、交涉签订管理施工合同交涉和签订是交涉管理的2个程序流程。交涉是发包人历经对承包人资格预审后,觉得能够将建设工程授权委托其工程施工,就可以两者之间开展签订合同书的交涉。

  标书和投标书,即“质权”和“服务承诺”全过程,也是一种交涉方法。在交涉时,对合同书內容要实际,义务要确立,对交涉內容彼此达成一致的建议。要有精确的文本记述。历经交涉后,彼此对施工合同获得彻底一致意见后,就可以宣布签订施工合同文档,经彼此签名、盖公章后,施工合同即宣布签订结束。

  (三)执行管理发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关键从下列好多个层面开展管理:

  1、严苛依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应负的责任。施工合同内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中,是使合同书最后完成的基本,发包人务必严苛依照施工合同要求的時间和相关规定执行应负的责任,才可以有权利规定承包单位合同履行。

  2、按施工合同要求行使职权。在施工合同执行管理中,发包人关键履行施工期决策权、产品质量检验权和总数工程验收权。

  (1)施工期决策权。施工期操纵总总体目标,是使建设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2)产品质量检验权。工程施工质量操纵总总体目标,是使建设工程品质做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规定。

  (3)总数工程验收权。按合同书承诺的交易方式,承包人按月或按段递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汇报,发包人应按合同书承诺的程序流程、工程验收工程量清单,做为拨款工程进度款的根据。

  3、按施工合同要求履行工程项目工程验收权和执行工程项目工程结算责任(1)工程验收。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出示详细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汇报后,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流程,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达标后,签定工程验收证实;工程验收不过关,向承包人出示修改建议,由承包人改动后,再机构工程验收。有质保期的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后,质保期内,发包人也要开展施工合同保修条款的执行管理。

  (2)工程结算。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是施工合同执行的关键流程,也是施工合同执行管理的最终环节。在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完工程验收办理手续后,发包人应按相关部门要求的工程项目合同款清算方式和施工合同内要求的清算程序流程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合同款清算拨款办理手续。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和付款结束后,施工合同即执行结束,结束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联。有质保期的施工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发包人与承包人中间在保修条款内仍存有权利和义务关联。

  三、提升合同书管理对策

  根据具体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可以看出,尽管从规章制度、实际操作等各个领域,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做出了一定的要求,但仍存有一部分合同书管理层面的缺少。大家应当对于发生的难题,勤奋找寻解决方法,进而使财政局基本建设资产可以获得更为合理的应用。

  1、确立管理制度。各个建设工程领域主管机构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性,制订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施方案”已刻不容缓。做为政府采购项目投资主体的各个行政机关应积极开展“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审批,特别是在在对工程预算的操纵上,对政府部门项目投资应做出细腻、确立的要求。

  2、各个行政机关应提升对施工单位合同书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素质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学习培训。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性,小结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尤其是工程预算管理层面的工作经验与经验教训,对建设工程全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的各种各样状况不在话下,并在合同书的签订全过程中做出有益于工程预算操纵的防范措施,进而为财政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产。

  3、行政机关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早期对合同文本的合理化、合理合法开展审批。行政机关应相互配合施工单位,机构安全工程层面的权威专家,审批合同文本是不是真正、齐备,并对承包单位投标书开展掌握。根据审批和掌握,对不科学、不合理合法的条文立即给予改正,不齐备的条文要补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执行中降低合同纠纷案和毁约,防止对施工单位导致多余的损害。

  4、行政机关应积极开展新项目“代建制”的实行,提升对代建组织的监管管理幅度,并运用“代建制”在合同书管理中的优点,彻底解决在政府部门项目投资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存有的新项目建、管、用不可以分离出来的缺点,对政府部门项目投资的工程预算开展有效明确和合理操纵。

  5、制定相对的补充条款。各个行政机关解决建设工程过程中将会产生的状况做出充足预料,制定出一套对于政府部门项目投资特性的补充条款,特别是在对工程预算操纵的条文应细腻、确立,并有益于节省财政局基本建设资产。

  6、行政机关应催促推行政府投资管理的施工单位搞好向核心层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中,把合同书义务实际贯彻落实到各责任者和合同书执行的实际工作上。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应用非标的合同格式或相关工作人员不了解合同格式时,“合同交底”工作中至关重要。

责编: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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