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许东震、原审第三人广州市瑞嘉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领海名邦购置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土地规划中心、郑玉梅、广州市今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泓杨贸易有限公司租用合同纠纷案一案
時间: 2021-03-03 21:17
广东广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22573号
广州市瑞嘉贸易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州市小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许东震、原审第三人广州市瑞嘉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领海名邦购置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土地规划中心、郑玉梅、广州市今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泓杨贸易有限公司租用合同纠纷案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
因没法以别的方法送到,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225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以下:
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032.26元,由广州市小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压力。
本裁定为最终判决。
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责编:魏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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