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提供最新的公司新闻、行业资讯、API产品、帮助支持等信息

联系我们

湖北:提请抗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获改判

“如今总算能够学会放下内心这方面压了14年的石块了。”近日,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高某长舒了一口气。

高某的“麻烦事”要从25年以前谈起。

1995年,湖北武汉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B公司)合作开发了坐落于武汉汉口某大路的商住两用,并由A公司全权处理商住两用的工程施工、管理方法、市场销售与运营。

因为A公司的上级领导公司C公司与金融机构产生贷款纠纷案件,1997年,武汉初级法院裁定C公司退还银行贷款等额本息贷款。1999年1月25日,A公司服务承诺将一部分住房和铺面(包含1500平方米此案诉争铺面)抵付贷款,同日一审法院判决对服务承诺的一部分房地产给予被查封。2000年3月2日,一审法院判决将此案诉争铺面所有权产权过户给金融机构用于抵付C公司所有负债,一部分房子给予消除被查封。同日,C公司查收该判决,但该裁定书未向房产管理单位等送到;2000年7月2日,法院判决将此案诉争铺面所有权产权过户给金融机构特定的某投资管理公司,但该裁定书未向相关被告方及房产管理等单位送到。

2006年,高某以357万余元的价钱拍摄的某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竞拍的房地产。因为A公司在该新项目上不具有市场销售和办理证件土地确权等资质,因而高某将竞拍房子授权委托B公司申请办理所有权资格证书。后因B公司毁约,高某自始至终未获得房屋产权证属资格证书。

2011年,B公司与武汉市某高新科技公司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B公司以1100万余元的价钱将高某竞价个人所得房地产所有权出让给该高新科技公司,并在房产管理单位申请办理了备案。

2011年,高某就房地产所有权难题向武汉初级法院提起诉讼。高某是不是合理合法获得涉案房子所有权?B公司与某高新科技公司中间的房产买卖民事行为能力是不是具备法律认可?这种难题变成一审、二审中的异议聚焦点。

一审法院裁定确定涉案房地产所有权为高某全部,但二审法院觉得某高新科技公司转让个人行为合乎善意取得的法定程序,依规获得涉案房地产的所有权。

“我是根据合理合法的竞拍程序流程竞价购买的房地产,如何就沒有所有权呢?”2017年,高某向湖北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监管,期待可以确立其根据法院拍卖公告与起效执行裁定书所获得的涉案房地产所有权。

筹办检查官对跨距近七年的直接证据原材料及投诉、论文答辩原材料开展了不断审查,觉得此案的关键聚焦点是某高新科技公司选购房地产的个人行为是不是合乎善意取得标准,而重要直接证据取决于某高新科技公司是不是付款了有效溢价增资,即所付款数笔购房的钱是不是真正。

经核查,检查官发觉B公司与某高新科技公司承诺的1100万余元购房的钱显著小于当初价格行情,且根据查看交易记录及有关直接证据原材料发觉,某高新科技公司已具体付款B公司的330.35万余元购房的钱仅占承诺购房款总金额的30%,沒有付款有效溢价增资,该高新科技公司不组成善意取得,彼此具备勾结买卖的行为。

2017年7月,湖北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最高检报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核查后,采取湖北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抗诉。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规撤消二审裁定,确定所述1500平方米商业服务店面的所有权为高某全部;B公司与某高新科技公司签署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失效。(检查日报 戴小巍 龚陪 赵倩)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

现在注册,免费试用所有产品

免费体验

电话咨询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