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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今起实行网上备案

  苏报讯(新闻记者大秋)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和“不见面”审核规定,进一步健全地市级政府采购操作步骤,提升 工作效能,自今日起(以系统软件中提交申请時间为标准),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书所有推行网上备案。

  据了解,除网上商城系统、在网上竟价和车辆协议供货自买以外的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书,均必须推行网上备案。采购人授权委托的代理机构进到“苏州市政府采购智能管理系统”的“购置实行管理方法”,在“在网上合同备案”频道中依据系统软件申报规定递交有关原材料后进行备案申请。苏州市市财政局在系统软件中接到备案申请后将立即对合同书的额度、中标(交易量)经销商名字、签署日期、办理备案日期等內容开展审批。审批不通过的,退还并告之缘故;审核通过的,系统软件造成此项目地《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单》。采购人授权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在系统软件中打印出确认单,并交采购人和中标(交易量)经销商存留。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行为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人在与代理机构签署授权委托协议书时,应在协议书中确立授权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有关事宜。采购人授权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系统软件中初次明确提出合同备案申请办理日期即是合同备案日期。除此之外,采购人授权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妥当存放顺利完成办理备案的政府采购纸版合同书,待本年度政府采购档案资料原材料存档时一并递交苏州市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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