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提供最新的公司新闻、行业资讯、API产品、帮助支持等信息

联系我们

合同审查实务之“质保金”与“保修期”的错搭与风险防范

照片来自互联网 若有侵权行为请联络删掉

在基本建设建筑施工合同审查的操作实务中,经常看到相近那样的条文“质保金为合同书总价格的3%,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退还质保金”。它是将质保金与保修期错搭的典型性主要表现。#合同书#

质保金:质保金相匹配的是缺陷责任期。质保金即质保金,预埋占比不超过清算总金额的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二条要求:“本方法所称工程建设质保金(下称担保金)就是指发包方与项目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承包协议中约定,从适应的工程进度款中预埋,用于确保项目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建设发生的缺点开展检修的资产。缺点就是指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建设工程强制规范、设计方案文档,及其承包协议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2年,由发、承揽彼此在合同书中约定。”

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方法》第三条要求:“本方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保,就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品质缺点,给予修补。本方法所称品质缺点,就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品质不符建设工程强制规范及其合同书的约定。”

保修期是法律规定的,法律法规的是最少程度的质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要求,在一切正常应用标准下,工程建设的最少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项目和主体工程工程项目,为设计方案文档要求的该工程项目的有效使用年限;

(二)外墙防水工程项目、有防潮规定的洗手间、屋子和外墙面砖的防漏水,为5年;

(三)供暖与制冷系统软件,为两个供暖时间、供冷期;

(四)电气设备管道、给污水管道、安装设备和工程装修,为2年。

(五)别的新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约定。

总的来说

最先,质保金退还限期应当与缺陷责任期同歩,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2年,在合同书中约定。虽然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在起算点及续存期内很有可能存有重叠,2个期内内项目承包人的品质检修义务很有可能存有重叠,但质保金的退还与保修期并无密切关系;

次之,那样的描述也体现出合同拟定者还未真实了解质保金、保修期和缺点期的定义,很有可能造成 对保修期的约定不符法律法规的最少规定,也很有可能造成 沒有对缺陷责任期开展要求而造成风险性。

因而提议要真实了解这种定义,在正式合同文档的描述上留意二者的差别,选用更为认真细致和标准的语言表达,防止多余的纠纷案件与风险性。

检举/意见反馈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

相关关键词

相关新闻

暂时没有

现在注册,免费试用所有产品

免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