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住建部 市场管理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实施)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厅、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市辖区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管)委、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园林绿化局,天津城管执法联合会,上海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管理处,重庆综合执法局,新疆兵团住房和城乡建委、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国住房和城乡住建部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
2020年10月23日
(GF—2020—2605)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
说 明
为具体指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订个人行为,维护保养合同书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市场管理质监总局机构定编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GF—2020—2605)(下称《合同书示范文本》)。为便于合同书当事人应用,现就相关难题表明以下:
一、《合同书示范文本》的构成
《合同书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性合同条款和专用型合同条款三一部分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总共16条,关键包含:项目概况、合同书施工期、产品质量标准、签订合同额与合同书价钱方式、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 订金、园林绿化栽种及保养规定、别的规定、合同书文档组成、服务承诺及其合同生效标准等关键內容,集中化承诺了合同书当事人基本上的合同书权利与义务。
(二)通用性合同条款
(三)专用型合同条款
专用型合同条款总共20条,是对通用性合同条款原则问题承诺的优化、健全、填补、改动或再行承诺的条文。合同书当事人能够依据不一样工程建设的特性及详细情况,根据彼此的交涉、商议对相对的专用型合同条款开展改动填补。 在应用专用型合同条款时,应留意下列事宜:
1.专用型合同条款的序号应与相对的通用性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
2.合同书当事人能够根据对专用型合同条款的改动,达到实际工程建设的特别要求,防止立即改动通用性合同条款;
3.在专用型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区,合同书当事人可对于相对的通用性合同条款开展优化、健全、填补、改动或再行承诺;如无优化、健全、填补、改动或再行承诺,则填好“无”或划“/”。
二、《合同书示范文本》的特性和应用领域
《合同书示范文本》 为非强制应用文本。《合同书示范文本》适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承包主题活动,合同书当事人可融合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详细情况,参考合同规定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书承诺担负相对的法律依据及合同书权利与义务。
《合同书示范文本》中引入的标准、规范中,未备注名称定编国号的,均选用现行标准最新版。回到搜狐网,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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