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是我国公证组织依据被告方的申请办理,依规证实产权年限人将个人财产的财产免费地赠给他人的行为的具备真实有效、合理合法的主题活动。那麼赠与合同书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书公证办理手续怎么办理?
网民资询:
赠与合同书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书公证办理手续怎么办理?
北京大嘉法律事务所王柏涵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书并不一定公证就可以起效。赠与合同书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具体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书才起效。
担保法要求,赠与人到赠与财产的迁移以前能够撤消赠与。可是,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书就不可以撤消赠与。
(一)申请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个人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审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城市公证处审理。
(二)申请办理赠与公证申请者应递交以下有效证件和原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签证、通行卡影印件);
2、 赠与书;
3、赠与物明细及使用权证实,如房产证、存款单等;
4、赠与物为现有财产的,应出示共有些人愿意将财产赠与别人的书面形式建议;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递交该团体机构组员愿意赠与的书面形式建议;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递交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法单位准许赠与的文档。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要求,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书或是依规不可撤消的具备抗灾、精准脱贫、扶残等公益性、社会道德责任特性的赠与合同书,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能够要求交付。
根据前述要求理应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有意或是过失导致损坏、损毁的,赠与人理应担负承担责任。
北京大嘉法律事务所王柏涵刑事辩护律师分析:
赠与合同书归属于诺不驯合同书,只需彼此被告方的法律行为一致,既可创立。法律法规不动产的出让(包含赠与)理应申请办理不动产工商变更,但仍未将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做为合同生效的要素。因而,被告方未办登记不危害赠与合同效力,仅仅合同书担保物的使用权以及他产权年限不可以迁移,不可以造成公示公告、信用及对抗第三人等物权法法律效力。即便是产生赠与人死亡而赠与的不动产并未产权过户的,这时候受赠人还可以规定赠与人的继承者相互配合进行有关产权过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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