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
公 告
(2021)粤01民初569号
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龙正项目投资发展趋势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上诉人广州市天河区房屋管理局与被告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丰房产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龙正项目投资发展趋势有限公司非法人组织间房子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大家失踪,没法送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大家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初569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以下:此案交给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本判决一经做出即起效。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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