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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业主可提出赔偿

新华通讯社石家庄市5月2日电(新闻记者 王昆)新闻记者1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掌握到,自5月1日起,河北省宣布执行《河北省城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监管方法》。在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照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或是物业服务合同书承诺出示服务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单位、小区业主或是业委会等合理合法行为主体能够根据合同文本追究其物业服务企业合同违约责任,并明确提出赔付规定。

居民小区不但是住户定居日常生活的基本上模块,也是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由物业服务引起的社会治理难题日渐突显。现阶段,物业服务领域准入条件门坎减少,销售市场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良莠不齐,服务水平无法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不诚信、不玄策个人行为展现增长发展趋势,从而引起的举报、综治办日渐增加。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房地产业监管科长徐华忠详细介绍,《河北省城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监管方法》将合同主体彼此签署的合同书,及其物业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税款、价格管理等层面的现行政策要求,做为物业服务监管工作中的关键根据,确立了依规监管的标准,正确引导小区业主根据合同文本对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习惯开展监管并追究其其合同违约责任。

河北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揽新项目前,应与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或是小区业主、业委会等合理合法行为主体一同对物业管理现有位置、同用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工程验收,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案件。另外,河北省全国各地房地产业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行政执法单位将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化管理方法》《河北省房地产业企业登记比较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将物业服务企业造成的各种不良行为信息内容,记入企业征信系统,依规依规执行个人信用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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