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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用工应该怎么签合同?

金税四期发布的信息闹得飘飘洒洒,许多财会人员逐渐高度重视用工办理手续及其个税申报的难题。最近就会有顾客资询那样一个难题:全日制用工签署的是劳动用工合同,那季节性用工是签署劳动合同還是劳动用工合同呢?

最先,大家看来一下有关用工难题,最压根的出台政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 创建劳务关系,理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创建劳务关系,未另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理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员工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务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创建。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理应向员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依据上述条文內容,得知季节性用工仍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季节性用工時间超出一个月的,用人单位理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亦即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不然便是不法用工,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这儿便会有财会人员明确提出疑惑:

季节性用工是否可以使依照”临时性用工“状况开展解决?

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要求:

”《劳动法》实施后,全部用人单位与员工全方位推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各种员工在用人单位具有的支配权是公平的。

因而,以往实际意义上相对性于合同工来讲的零工名字早已荡然无存。用人单位如在暂时性职位上用工,理应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依规为其创建各种各样社保,使其具有相关的薪资福利,但在劳动合同限期上能够 有所区别。“

因而,小编觉得不可以依照“临时性用工”状况开展解决。

季节性用工怎样申请个人所得税?

前边大家确立季节性用工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麼其薪水就必须划入公司日常工资条派发,并依照”工资薪金所得“科技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

即然归属于本人综合所得范围,理应在获得个人所得的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最终,有关季节性用工需不需要交纳社保难题的讨论,现阶段法律法规中无零工这一定义,要是是全日制用工,那麼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员工交纳各类社保。 

假如是是非非全日制用工,例如每星期工作中不上24小时,每日不超过4钟头的,可以不交纳社保。

来源于:聚焦点税务总局(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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