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失效是绝大部分买房者都不愿意遇上的状况,终究合同书一旦失效就代表着买房者必须再花活力去解决纠纷案件和找寻新的房屋。那麼二手房购房合同失效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失效?
网民资询:
二手房购房合同失效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失效?
北京市德和衡(太原市)法律事务所午娜娜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无效合同情形 :
(1)无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2)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获得法定监护人愿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3)以诈骗的方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危害国家主权的合同书。
(4)以威逼的方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危害国家主权的合同书。
(5)趁人之危签订的买卖协议。
(6)彼此被告方恶意串通,危害我国、团体或别人权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7)被告方中间沒有签订书面形式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又无据能查的,亦评定为二手房买卖无效合同。
依据在我国法律法规,合同书被确定失效后,合同书并未执行的,不可执行;已经执行的,理应马上停止执行。
针对合同无效导致的经济损失,一般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一)返还资产。
(二)损失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157条要求: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失效、被撤消或是明确不产生法律效力后,侵权人因该个人行为获得的资产,理应给予返还;不可以返还或是沒有必需返还的,理应折扣率赔偿。
北京市德和衡(太原市)法律事务所午娜娜刑事辩护律师分析:
出售人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书时,具备下述情形之一,造成无效合同或是被撤消、消除的,购房人能够要求返还预付购房的钱及贷款利息、损失赔偿,并能够要求出售人担负不超过预付购房的钱一倍的承担责任:
①故意隐瞒沒有获得商品房买卖许可证书明的客观事实或是出示虚报商品房买卖许可证书明;
②故意隐瞒所卖房子早已质押的客观事实;
③故意隐瞒所卖房子早已出售给第三人或是为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房子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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