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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非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要件

创作者 | 邹田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依规签发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凭据,是基本建设主题活动中接纳监督管理时的法律规定根据。司法审判中,针对不取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要求:“被告方以发包方未获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整体规划审核办理手续为由,要求确定基本建设建筑施工无效合同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适用,但发包方在提起诉讼前获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整体规划审核办理手续的以外。”

从所述法律条文中得知,在中国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针对基本建设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具备关键危害。在审理实践活动中,针对涉及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案子,广泛均选用该法律条文的有关要求。

另一方面,在我国并沒有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开展有关法律法规,且施工总承包合同书与工程总承包合同书相相近,因而在司法审判中针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书默认设置套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条文。因此,结合实际一部分见解觉得,施工总承包合同书也会因发包方未获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而造成 无效合同。

那麼该见解是不是恰当呢?今日坤略法律事务所基本建设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就融合审理实践活动中的实例,和您聊一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针对施工总承包合同效力危害的难题。

参照实例

山东济宁市初级人民检察院 (2020)鲁08民终2508号 上诉人山东省水泊鄄城县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称水泊影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称文科园林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一案

案件概述

2017年1月20日,水泊影视公司就水许传影视传媒感受园(一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购置工程施工(EPC)施工总承包新项目开展招标会。经依规投标后,明确文科园林公司招标。

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中标方明确后,水泊影视公司依规向文科园林公司传出了中标通知。文科园林公司接到该中标通知后于2017年3月13日传出新项目中标公告,就招标新项目基本情况、新项目招标对公司经营业绩危害、风险给予公示公告。

2017年6月9日,水泊影视公司与文科园林公司签署《水许传影视传媒感受园(一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购置工程施工(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承诺:设计方案范畴包含但不限于红杠范畴国内块及红杠外有关地区概念设计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勘测新项目包含详尽勘测(含工程施工期内勘测)、地底阻碍物勘测、地底阻碍物勘测害点评需要的材料、除所述工作中外,发包方授权委托的本新项目的别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签订合同额为73,000万余元。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12]16号)文档扣除,计得设计费用3,298.55万余元,按下幅年利率10%记取,设计费用总价格为2,968.七十万元;发包方承担向项目承包人出示工程施工商业用地,及其工程施工商业用地初勘材料、地图等。另外合同书还承诺,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并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向发包方出示达标的履约担保,额度为签订合同额的10%,可选用银行保函或现钱的方式。项目承包人无法遵循第14.2款履约担保的承诺,发包方有权利以书面通知通告终止合同或终止合同一部分工作中。且彼此还就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预算、彼此的别的权利与义务、进度计划表、技术咨询等开展了承诺。

2018年1月27日,水泊影视公司向文科园林公司推送催告函,催告函文科园林公司按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承诺于2018年2月10日前向水泊影视公司递交达标的履约担保,如到时候水泊影视公司仍未接到达标的履约担保,水泊影视公司将根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18.1.2不平等条约定消除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并保存追责文科园林公司合同违约责任的支配权。

2018年2月5日,文科园林公司向水泊影视公司复函,具体内容为:文科园林公司就涉案人员项目合同干了短期内的资产难题、早期推动难题、早期设计规划审图和当场清除及场所梳理等一系列工作中,但由于新项目土地资源并未获得,整体规划基本建设办理手续尚不完善,无法获得开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文科园林公司做为发售公司在目前开展规模性工程施工,将违犯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将被惩罚,进而导致无法挽留的损害。期待在新项目做到土地资源办理手续完善,整体规划批准标准、动工批准标准合理合法合规管理的状况下再开展规模性动工基本建设,且想要以票据等方式出示履约担保,以推动建设项目。期待彼此在相互信任基本上,再次共同奋斗推动新项目的股权融资工作中,尽早促使项目建设,并在多方的共同奋斗下,使新项目获得成功。假若水泊影视公司觉得彼此相互信任基本早已十分欠缺,或是水泊影视公司早已拥有更强的合作方,文科园林公司愿与水泊影视公司一同友善商议,妥当撤出新项目及合同书,不至于给彼此导致多余的损害和损害。另外该复函还回应了以下几点:文科园林公司在第三方组织 明确不会再核心股权融资后,逐渐筹划推动新项目的各类股权融资工作中,包含联络潜在性投资者,拟定电影路演文档,积极主动分配各类工作内容等。

2019年6月5日,水泊影视公司向文科园林公司推送以书面形式告知,具体内容为:本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12日各自向贵公司推送催工函并告之贵公司若不立即执行合同,本公司将消除与贵公司中间签定的EPC合同书。但截止到本通告推送之日,贵公司无法与本公司就EPC合同终止及赔偿费付款等事宜达成一致建议,另外,贵公司构建的零工房亦比较严重危害了本公司对涉案人员新项目的再次推动。现本公司宣布通告贵公司始行通告传出生效日10日内,请贵公司承担拆卸修建在“水许传影视传媒感受园”地下停车场入口的临时性工程施工房,若贵公司期满无法彻底拆卸且消除残留废弃物或未给与一切回应,本公司将自行解决并保存就拆卸及清除花费向贵公司理赔的支配权。

2019年6月12日,文科园林公司就所述通告复函,具体内容为:因为贵公司未获得水许传新项目土地资源,整体规划基本建设办理手续尚不完善,无法获得开工许可证等,造成 该新项目一拖再拖无法开工。贵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就水许传新项目与我司签署了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后,因为贵公司一直未办并获得土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办理手续,造成 该新项目不具有施工条件。我司已依据贵公司规定,就水许传新项目资金投入了很多资金投入,开展早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等准备工作,但贵公司事后采用了对总体协作不配合的心态,造成 新项目没法推动,并于2018年1月27日向我司出函消除EPC合同书。我司愿意与贵公司消除EPC合同书,并觉得彼此应就合同终止及相关的事宜签署书面形式消除和处理协议书。

后水泊影视公司以文科园林公司毁约为由,诉至人民检察院,要求人民检察院诉请文科园林公司赔付各类损害1000多万元。对于此事,文科园林公司就设计费用、早期资金投入损害等向水泊影视公司明确提出1100多万元认为。

人民法院见解

本案二审由山东济宁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下称二审人民法院)开展案件审理。二审案件审理中,此案的关键异议聚焦点之一为:案涉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是不是为合理合同书,若为合理合同书,一审人民法院评定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消除時间是不是合理合法有据。

对于此事,二审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后觉得:2017年6月9日,水泊影视公司与文科园林公司签署《水许传影视传媒感受园(一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购置工程施工(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承诺设计方案范畴包含但不限于红杠范畴国内块及红杠外有关地区概念设计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勘测新项目包含详尽勘测(含工程施工期内勘测)、地底阻碍物勘测、地底阻碍物勘测害点评需要的材料、除所述工作中外,发包方授权委托的本新项目的别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发包方承担向项目承包人出示工程施工商业用地,及其工程施工商业用地初勘材料、地图。因工程项目、地图同一般在其签署时即创立起效,不因获得规划许可证为起效要素之一,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并不自然造成 签署的施工总承包无效合同。从合同生效要素的视角剖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并不危害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效力,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要求评定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效力。依据现行标准担保法的要求,发包方能够 与总项目承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书,工程建设合同书,包含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由此能够 看得出包含了设计方案、购置、工程施工等各环节以内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书与担保法上的工程建设合同书在定义上略微差别,二者不仅有范畴上的交叉式,又存有分别的内函。是不是获得规划许可证,并不是施工总承包合同生效要素,涉案人员合同书应评定为合理合同书。

此案彼此被告方签署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后,文科园林公司仍未在承诺的時间内向型水泊影视公司出示达标的履约担保,根据彼此在合同书中的承诺,水泊影视公司有权利向文科园林公司提出要求终止合同。水泊影视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向文科园林公司传出催告函,确立告之文科园林公司应于2018年2月10日前出示达标的履约担保,不然依照合同书合同书18.2.2条的承诺,将消除该合同书。文科园林公司在所述時间内沒有执行履约担保,并于2018年6月12日,向水泊影视公司复函称“。我司已依据贵公司规定,就水许传新项目资金投入了很多资金投入开展早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等准备工作,但贵公司事后采用了对总体协作不配合的心态,造成 新项目没法推动,并于2018年1月27日向我司出函规定消除EPC合同书,我司愿意与贵公司消除EPC合同书,并觉得彼此应就合同终止及相关的事宜签署书面形式消除和解书…。”。依据彼此被告方所述信函的承诺,一审人民法院评定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于2018年6月12日消除,合乎彼此被告方的承诺,亦合乎法律法规。最后,二审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况观点并融合有关直接证据适用了水泊影视公司一部分诉请。

案件分析

根据此案大家见到,二审人民检察院明确指出“是不是获得规划许可证,并不是施工总承包合同生效要素”,对于此事人民检察院关键依照合同书特性及相匹配法律法规开展阐述,大家也十分赞成此类见解。

另一方面,大家觉得《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要求,是根据工程总承包分包步骤明确的裁判员归责。一般而言,工程总承包的分包步骤:设计方案招标会—设计方案企业出示方案设计—发包方领取并获得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招标—明确施工企业并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但施工总承包根据设计方案、工程施工一体化的定义,《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之时总承包企业才逐渐设计方案工作中,而这时客观性上没法获得规划许可证。因而,假如机械设备套入法律条文有关要求,不但不可以具有标准功效,反倒会造成不正确的引导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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