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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还能拒签吗?

网民提出问题

  李某与某公司历时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依然再次到岗工作,企业为沒有提出质疑。大半年后,企业确立表明不愿意与李某继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违反规定消除劳动合同吗?

也迪律师解答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要求,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中,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质疑的,视为协商一致以原标准再次执行劳动合同。一方明确提出停止劳务关系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适用。从这当中我们可以获知:

  1.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可是劳动者再次在用人单位工作中的,视为协商一致以原标准再次执行劳动合同。

  2. 就算法律法规视为协商一致以原标准再次执行劳动合同的,依然不可以免去用人单位理应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义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理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付款2倍薪水,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期满一年内,用人单位不肯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提出停止劳务关系的,视为合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的停止情况,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要求付款经济补偿金,不因违反规定停止劳务关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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