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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出来外边工作中的情况下一般会挑选租房,租房的情况下一般是必须签署租房协议,可是许多 情况下大家由于本人缘故要想终止合同。那麼检察官法房子租赁合同是不是能够单方消除?

  下边由李吉艺刑事辩护律师开展详尽解释:

  一、检察官法房子租赁合同能够单方消除

  根据在我国担保法的要求,租赁合同依规创立的,不论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都不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假如合同书是附标准消除的,标准达到后能够单方面消除,假如单方面不法消除的,要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终止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理由。终止合同的理由产生时,解除权人能够终止合同。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理应依照约定全方位执行自身的义务。当事人理应遵照诚实守信标准,依据合同书的特性、目地和买卖习惯性执行通告、帮助、保密性等义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全过程中,理应防止浪费資源、环境污染和毁坏绿色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合同履行义务或是合同履行义务不符约定的,理应担负再次执行、采用防范措施或是损失赔偿等合同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特点

  1. 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服务、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创立不必交货担保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务必依照要求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货房租,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用物按约定交到承租人应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货房租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一特点使之差别于借用合同。

  2. 租赁合同的担保物只有是特殊的非耗费物。租赁合同的担保物能够是动产抵押,还可以是房产。但由于承租人务必退还,因而只有是特殊的非耗费物。

  3. 租赁合同是迁移资产所有权的合同书。承租人并沒有获得对租用物的使用权。

  4.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中间既造成债务法律事实,又造成物权法法律事实,即一般就房产的租用来讲,造成 承租人得到 物权法特性的租用权和先弄权。

   李吉艺刑事辩护律师总结:

  依照要求租赁合同依规创立的状况下一般是不能单方终止合同的,不论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全是不能的,它是归属于毁约的状况,除非是彼此达成一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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